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工作安排,按照《WilliamHill中文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和《william威廉中文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要求,启动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william威廉中文学籍的正式注册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1.2026年度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毕业生5名;2026年度上海市本科优秀毕业生3名。
2.2026年度WilliamHill中文研究生优秀毕业生5名;2026年度WilliamHill中文本科优秀毕业生3名。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申请市级优秀毕业生,同一学位就读期间,本科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累计两次以上(含)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冠名奖学金)二等奖以上(含)。2.累计两次以上(含)获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且同时至少获得过一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冠名奖学金)二等奖以上(含)。3.有其他突出表现。研究生应满足累计获得两次以上(含)各类校级以上(含)荣誉奖励或有其他突出表现。申请市级优秀毕业生还应符合上海市当年规定的其他评选条件。
6.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同一学位就读期间,本科生应累计两次以上(含)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冠名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有其他突出表现。研究生应累计获得一次以上(含)各类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奖励或有其他突出表现。
7.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参照以上条件评选。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
(1)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请于3月17日-3月22日登录WilliamHill中文综合服务门户的“荣誉称号”模块下进行申请,完善相关基本信息,填写申请理由、所获荣誉等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等,所有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准确填写。详见《附件三 2026年优秀毕业生评选线上申请流程指南》,填写完毕点击提交并确认。
(2)申请理由以第一人称撰写,汇报在校的学习、实践、表现、获奖等情况。
(3)如需修改填报材料,在截止时间及学院尚未进行审核前,可点击“我的申请—申请详情—撤回申请”进行更新完善,重新提交即可。
2.班级评议:3月24日前,各班级在班主任指导下开展民主评议,确认申请人资格。
3.学院审核:3月27日前,学院评审小组根据优秀毕业生申请条件、申请学生综合情况,在班级评议的基础上,按照一定差额比例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参加答辩评审,确定2026年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原则上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4.校级审核:学生处对学院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复核,确认无误后上报校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
5.校级公示:经校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后,将拟推荐获评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市级优秀毕业生报上海市教委审核,校级优秀毕业生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注:学生申请前应已完成应届毕业生就业年份确认,确保政治面貌等基本信息更新准确,以便上海市优毕系统读取应届毕业生信息即时准确。
五、其他事项
1.关于评选条件中的“其他有突出表现者”的认定,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见《附件四 其他突出表现者说明》。
2.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如在2026年未能按期毕业,或存在与荣誉称号不相称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
联系方式:
联系人:热老师 021-65982758
联系邮箱:24126@tongji.edu.cn
联系地址:工程试验馆202(WilliamHill办公室)
william威廉中文
2026年3月12日